文|张天舒
政见观察员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有权宣布美国对尼加拉瓜进行武装干涉属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并要求美国进行赔偿,他们认定科索沃单方面宣称独立的行为并不违反国际法,他们对国家之间长达数十年的领土和海洋权利争端做出最终判决……
他们的共同头衔是国际法院的法官。他们在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用对于不熟悉国际法的人来说极为抽象而冗长的说理和判决,或塑造或引导着规制全球的国际法及其走向。
先看一下当今国际法院法官的构成:现任院长亚伯拉罕(Ronny Abraham),来自法国;副院长优素福(Abdulquawl Ahmed Yusuf),来自索马里;其余13名法官分别来自日本、斯洛伐克、摩洛哥、巴西、英国、中国、美国、意大利、乌干达、印度、牙买加、澳大利亚和俄罗斯。法官每一届任期为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