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旨在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重要文件日前发布,顿时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它来得有几分突然,毕竟国人等待它,已有漫漫22年;它来得令人欣喜,因为众所周知,这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难度极大。出台这一文件,彰显了决策层迎难而上的改革决心。
这份名为《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公布,意味着事权责任改革将从财政事权改革开始。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几经变迁。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1994年实施了对此后经济高速增长居功至伟的分税制改革。然而,限于当时情势,改革更多着眼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虽然作出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面的改革承诺,但进展缓慢。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提“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倏忽三年已逝。如今,改革步入深水区,阻力重重,改革只能尽力而为。在各方激烈博弈下,能制定出这份把脉中国现实、契合现代经济学原理的文件,殊为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