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郭楠
呼吁十多年后,中国信用评级行业终于将迎来统一监管协调的新格局。
10月中旬,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起草了《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将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主体分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明确了央行是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央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是市场监管部门。在业内的多年呼吁下,《征求意见稿》统一了前述三大债市监管部门的信用评级规则,被视为央行统一监管协调、打破债市监管分割格局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