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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死刑之辩|特稿精选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49期 出版日期 2016年12月19日
从死刑改革历程来看,减少经济犯罪的死刑适用是大势所趋
2016年10月9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编者按:2022年9月27日,内蒙古巨贪、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因涉案超过30亿元,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中共十八大以来,已有张中生、赖小民和李建平三名官员因巨额贪腐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经过二审及死刑复核,赖小民已伏法,张中生则因检举他人重大立功,改判死缓终身监禁。李建平的判决尚未正式生效,如果他最终被执行死刑,将成为十年来全国第二名被执行死刑的贪官。

  贪官该不该杀?财新周刊曾发布深度报道《经济犯罪死刑之辩》,详细解读这一问题。现重新推送,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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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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