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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财新周刊 冯华妹
2020年6月,冯雪薇收到来自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她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被驳回。这意味着,今年57岁的冯雪薇或将背上超过560万元的债务,并面临失去房子的危险。作为一位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和WTO秘书处法律事务司工作过多年的资深法律人,她难以接受这个结果。
这起仲裁源于经营房产理财的北京利合济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利合济民”)爆雷。2019年3月,经不住利合济民业务员的游说,冯雪薇投资了房产理财。由利合济民安排,她把位于北京朝阳区的一套住房做了抵押,从44岁的出资人高怡那里借来56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1.5%,即8.4万元,这笔利息实际是由利合济民支付给高怡;与此同时,冯雪薇将借来的560万元转手交给利合济民,委托后者进行理财投资,双方约定年化收益为4.5%,即月息0.375%,每月2.1万元。之后,利合济民按月给冯雪薇、高怡打款。
换汤不换药的庞氏骗局
这个案子没有那么简单,这是一个诈骗犯以有钱人的钱为诈骗目标,全面设局,系统造假,利用老年人有房人的房产抵押权为工具,最后实现对有钱人的钱的非法占有。这些钱被诈骗犯用来维持接新还旧庞氏骗局的运转,直到资金链断裂,诈骗平台暴雷,骗子被抓。 诈骗犯有的携款潜逃,有的被抓,但大部分钱被借新还旧的旁氏骗局里消耗掉了。 这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在诈骗犯和真正的诈骗对象之间引入了房产户做工具,诈骗手段还包括系统的,有组织的,触目惊心的造假欺诈。 整个诈骗链条包括有钱的资方,无钱有房的中老年房产户,庞氏骗局诈骗平台。 绝不能把成为有机整体的诈骗全链条进行分割,让房产户卖房替诈骗犯给有钱的资方背锅还钱。 这就中了诈骗犯的计,上了这种新型背锅贷的当。诈骗犯也只承担诈骗房产户这部分分段了的罪行,达到逃罪或部分逃罪的目的。 侦破要点是围绕着钱这个诈骗犯真正瞄准的诈骗目标,还原诈骗犯如何诈骗有钱的资方入局,如何欺诈有房的中老年人进来当工具,钱最后被诈骗犯庞氏骗局平台吞掉和被诈骗犯及其同伙挥霍掉,隐匿掉或卷款跑掉。
和以房养老无关。
高冯双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均委托利合济民提供咨询管理、资金分转和居间服务,借款金额560万元,详细用途为资金周转,月利率为本金的1.5%,即8.4万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自2019年3月29日至4月28日,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但合同里没有写上她从高怡处抵押借款来的钱直接投入利合济民进行投资理财,也没写明利合济民给双方支付利息。 在此之后,冯雪薇和利合济民签了一份《投资咨询服务协议》。双方约定,冯雪薇将自有资金560万元作为委托出借准备金,委托利合济民为其提供出借投资服务,委托期间为12个月,并约定按预期年化收益4.5%计算投资收益,每月2.1万元。这一协议仍未注明她从高怡处抵押借款后投入利合济民投资理财。 从两份合同来看,高怡主张确实比较容易获得法院或者仲裁庭支持,冯的主张,需要从法院对利合济民的刑事立案当中去争取。好在公安已经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把何宁这个货给抓了。
看到这么多顶级人才都被这轮全民投资收割了,欣慰地感觉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不是我贪心,也不是我认知水平太低,就是坏人作恶没人管。
可以把自己的房子卖了然后再长租,租金可以贵点,请个保姆,可能到临终钱也用不完,这样多好~
想以房养老的人根本不用那么复杂,把房卖了,长租个房
这样的人还能去谈WTO
这么简单的骗局都看不出来?怎么学的物权法啊。。。
“与北京公交集团合作”就很扯,早该起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