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周泰来,韩钰泽、孙小雪、梁舒婷(实习)
2020年7月18日下午6点左右,51岁的河北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邢钢”)炼铁厂主管烧结机的副厂长李炳岳,在工作岗位上被警察带走了,随后被行政拘留5天。“这是我51年来以及工作30年来第一次进派出所,之前从未有过因任何事情被派出所叫去问询。”他对财新记者说。
李炳岳被行政拘留的案由,是邢钢方面没有执行邢台市信都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信都区大气办”)下发的烧结机停产通知。据邢钢提供的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今年6月邢台市桥西区和邢台县合并为信都区,部分机构尚未更名)于7月19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7月18日14时许,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信都区分局(下称“信都区分局”)报警,信都区大气办于7月18日10时向邢钢公司下发了《关于邢台钢铁198平方米烧结机尽快停产的紧急通知》,通知上传到邢钢主管环保的副总经理辛敏处,辛敏既没有签收,也没有告知烧结机停机。信都区分局工作人员到达烧结机原料车间告知停机,车间主任李鑫电话请示主管副厂长李炳岳,李炳岳告知李鑫没有接到上级通知,继续上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