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孙嫣然(见习)
针对医美行业的新一轮强监管,找到了新抓手。
2021年8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重点强调医美广告属于医疗广告。
医美关键在“医”,这一定性,意味着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委托发布医美广告;发布医美广告必须依法取得或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将广告与合法资质即“牌照”挂钩,抓住了医美监管的“牛鼻子”——这一行业超过三成的营收花在了广告等渠道营销;虚假或夸大的各类医美广告,亦是引起消费纠纷甚至医疗事故的重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