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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支付终端迎来强监管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47期 出版日期 2021年12月06日
经营性个人收款码需转为商户码,利于网络支付回归“四方模式”,或引发收单市场“烧钱”抢单;POS机“一机一商户”要求冲击违规信用卡套现,中小支付机构面临阵痛
日前落地的“259号文”要求,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这意味着,此前大量使用的个人收款码中,用于经营性活动的那些将需要转为商户码。
 

  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近日一则“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于2022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备受关注,其实这是对此前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259号文”)的误读。

  在过去一年多广泛征求意见、2021年10月正式发布的“259号文”,意在提升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纳入“259号文”管理的支付受理终端,除了包括传统的银行卡受理终端,亦首次纳入了条码支付(即二维码支付)受理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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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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