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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观察】监察委试点须绷紧“三根弦”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7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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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进一步的政治体制改革将由这项改革获得启发,增强勇气和信心。可以说,试点监察委,中国正在下一盘大棋

  制度性反腐的基础有望筑牢。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监察体制改革被列入2017年的七项重点任务。此前,中办印发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方案。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已通过试点工作决定。三地传来的信息表明,试点工作正紧锣密鼓地展开。

  监察体制改革被视作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设立监察委既包括国家一级,也包括省、市、县三级。根据试点方案,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相关职能均将整合至监察委,以去除叠床架屋之疾。纪委与监察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同时覆盖中共党员和党外公职人员。不同于中共十八大以来纪检体系内部的纵向改革,监察委的组建是一次横跨数个部门的重大机构调整,监察范围也从原来行政监察主要集中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转变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在工作手段、方法及职能上均会有显著改变。在“同体监督”转为“异体监督”后,监察机构的独立性也将增强。此次改革亮点不少,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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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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