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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真放权才能实现“管资本”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9年第17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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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财政部及其他部门、机构等出资人代表机构亟待转变履职方式

  进展不畅的国资国企改革获得新动能。日前,国务院下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下称《方案》),力求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切实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虽经多年改革,国资国企领域依然存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出资人代表机构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国有资产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方案》可谓对症下药,倘能真正落实,国企改革有望打开新局面。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是理清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关系的重要步骤,国资监管部门从管企业为主转为管资本为主。这项改革与混合所有制一道,构成本轮国资国企改革的两大主线。从改革顶层设计看,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中共十九大强调,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从具体部署看,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对此均有所涉及。2018年,国务院还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如今《方案》出台,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有望迈出实质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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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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