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单玉晓
立法机关前不久对一个司法解释条文的纠错之举,让一些曾经转让过公司股权的人,免去了“人在家中坐,债从天上来”的恐惧。
2024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备案审查报告”)被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若发现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督促和推动制定机关及时修改、废止或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