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覃建行
按照北京市民翟云霆(化名)的理解,既然已经支付了全额购房款,那房子就应该是自己的。过去五六年,他不停打官司,就是想证明这一点。起因是他买房时房屋已被开发商抵押出去,后来开发商未履行债务,导致房屋无法解押和办房产证,诉讼维权后他一度拿到了房本,但又被执行回转注销,目前也无法办证。
同小区的购房人不少处境比翟云霆更差。作为抵押权人的金融机构申请查封了他们所买房屋,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房子面临拍卖风险,最终有可能“钱房两失”。这些争议房屋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棕榈滩花园二区,据购房人统计,涉及十余户购房人购房款合计金额超过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