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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约定受贿频发 新型腐败挑战司法裁判

2025年07月21日第28期
副市长被一审认定受贿4939.64万元,其中4159.64万元属于约定受贿,未实际取得。职务犯罪中约定受贿等新型腐败的出现,对司法裁判提出挑战
news 原图 约定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约定收受或索取财物,但至案发并未实际占有相关财物的情形。图:由AI工具辅助生成

  文|财新周刊 萧辉

  15岁上大学,19岁大学毕业从政,42岁当上财政局局长,50岁成为厅级干部,55岁跌落成阶下囚。江苏省徐州市原常务副市长张彤的人生,经历了过山车般的起伏。2025年5月23日,法槌敲响,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一审法院认定张彤收受股票权益及现金,共计折合人民币4939.64万元,其中多达4159.64万元属于约定受贿,案发时尚未实际取得。张彤在案件调查阶段做了有罪供述,但在一审庭审中翻供,其辩护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张彤认为自己无罪,指控的所有受贿没有一分钱落入他的腰包。他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张彤的二审辩护律师认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约定型受贿,主要依据行受贿人的口供和行贿人的证言定罪。

版面编辑:罗文

阅读英文报道

In Depth: When Is a Bribe Not a Bribe?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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