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三条新闻引人关注:预算法修改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重申“依宪行政、依宪执政”,誓言建设“法治政府”;李克强总理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不搞强刺激,要强力推进改革。三者看似孤立,实则有着一致的逻辑与诉求,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预算改革因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成为改革的突破口。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预算则是财政的核心。在执行20年后,历经10年修法,新预算法终获通过。这部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共101条,约1.42万字,较之原法,内容增加一倍多,改动多达82处,亮点颇多。专业评论者一般较多关注地方债发行、财政专户设立等热点问题,不过,对全局观察者来说,这些内容是“目”,新法的立法宗旨与指导思想才是“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