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吴红毓然
回报,是指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要求企业把贷款先以保证金的形式存入银行,银行再向企业开具承兑汇票,到期再兑付。
“这种现象多得很。”一位长三角地区银监局局长明确表示,银行业的“回报”现象由来已久、非常普遍,成为以贷揽存的重要手段。
通过承兑汇票,银行可将贷款业务转至表外,从而不受贷存比限制,为腾挪贷款额度、吸纳存款、增加中间收入,开辟了渠道。
回报市场繁荣的背后,不仅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以及银行为冲规模而扭曲的业绩考核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实际上的利率双轨制,催生了各种套利和寻租行为——银行表外资产负债的扩张、社会“资金”生意的野蛮生长,规模庞大的“影子银行”(相关报道见本刊2013年第27期封面报道“解放利率”),回报业务是助力之一。
5月,天津银行成都分行青羊支行的一二把手被当地检察机关带走,暴露出了利率双轨制下、“回报”现象背后的灰色利益链。据财新记者了解,这是因该银行人员将回报资金私用放高利贷,客户不满银行愈演愈烈的要求而“反目成仇”,转向当地检察院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