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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自贸区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44期 出版日期 2014年11月17日
上海自贸区多项试验政策已经开始复制推广,金融领域涉及面广,监管者往往更为关注控制风险,推动起来一环扣一环
 

  文|财新周刊 王晓庆

  福建、广东、天津三地的自贸区方案已呈报中央。上海自贸区在筹建之初,便肩负着国家试验的使命。成立一年之后,多项试验政策已经开始复制推广。

  央行近日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意味着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试点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正式扩展至全国。

  据上海市有关方面统计,截至10月6日,上海自贸区已经对外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有21项。其中,投资管理方面有6项、贸易监管方面有9项、金融创新方面有6项。上海自贸区管委会透露,上海自贸区还在对已经比较成熟的30多项创新制度进行总结和评估,待条件成熟时,按一定的程序报批通过后,将分批分期在全国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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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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