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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互换可以双赢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2日
货币互换协议的机制设计已避免了所谓的汇率和利率风险;主要基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考量,而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文|财新周刊 王力为

  一场卢布危机,将原本少人关注的央行间货币互换机制,拖入公众视线。

  2014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8150亿卢布、有效期三年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此后不久,卢布危机爆发。有评论认为,以固定汇率互换货币无异于“直接送钱”。一时间,市场上各种批评质疑激增。

  央行官方微博不得不在2014年12月19日作出解释:协议签署时属于备用性质,实际发起动用前双方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发起货币互换时,按发起交易日当日汇率而非提前设定的固定汇率来计算应互换的双方金额;期满后,双方换回的本币与发起时金额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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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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