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王力为 吴红毓然
中国是否需要一个“超级金融监管机构”,是时下官产学界热议的焦点。
11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向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作说明(下称“说明”)中表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统筹协调监管”——这是针对近年中国的分业监管现状,最高层首次明确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
事实上,2003年“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的分业监管格局初定之时,当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就已将“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纳入其中。但迄今十余年,中国一直未建立实质性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直到今年6月底,疾风骤雨的股灾集中暴露了现行监管体制的显著弊端,各方对现行分业监管体制缺乏有效协调的诟病推至顶点,推动高层决定加速金融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