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火如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政府如何不缺位、不越位,是一项新挑战。近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改委和财政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天使投资损失可获财政补偿。舆论一片哗然,盖因此事虽属一地一业之策,却事关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大课题,有着全局意义。
上海市有关部门表示,出台《办法》是为了加快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壮大天使投资规模,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入力度。用心不可谓不良好。然而,问题恰恰在于,天使投资本指富有的个人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实施前期投资。近年来,在国内这一概念虽有泛化趋势,但是,在各类投融资活动中,天使投资仍极具市场化特性,靠财政补贴来引导不啻方枘圆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