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中国第一部公益慈善领域的基本法《慈善法》将在全国“两会”上表决。
这一天,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期待已久。
十几年来,王名参与了《慈善法》从刍议到起草的全过程。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他准备了11个与慈善事业相关的提案;3月9日,拿到最新的草案,他夜不能寐,写下感想:“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开放立法、民主立法、社会立法的过程。”
拖宕十余年,《慈善法》立法可谓“十年长跑,一朝提速”。早在2004年,民政部就曾提出起草《慈善事业促进法》;2007年,民政部的草案完成;2008年底,民政部曾将草案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但未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直到2013年11月,《慈善法》才被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