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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来了,公益的春天还会远吗?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10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3月14日
慈善立法“十年长跑,一朝提速”,业界期待慈善领域由此规范、发展,整体跃上一个台阶
《财新周刊》 财新记者 盛梦露 石睿 汪苏
 

  2016年3月16日,中国第一部公益慈善领域的基本法《慈善法》将在全国“两会”上表决。

  这一天,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期待已久。

  十几年来,王名参与了《慈善法》从刍议到起草的全过程。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他准备了11个与慈善事业相关的提案;3月9日,拿到最新的草案,他夜不能寐,写下感想:“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开放立法、民主立法、社会立法的过程。”

  拖宕十余年,《慈善法》立法可谓“十年长跑,一朝提速”。早在2004年,民政部就曾提出起草《慈善事业促进法》;2007年,民政部的草案完成;2008年底,民政部曾将草案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但未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直到2013年11月,《慈善法》才被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优先考虑。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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