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董兢 彭骎骎
如果用生病比喻企业陷入困境,中国的企业大多在病入膏肓时才被抬上手术台。这座手术台,就是破产程序。东北特钢如此,江西赛维如此,企业主选择以跑路、自杀等方式逃脱债务的民营企业们亦如此。
“如果企业能早一点进入破产程序,债务窟窿就不致于越来越大,债权人的损失也会小一些。”财新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学者、法官、政府官员,还是律师、会计师,都持类似观点。在立法理念上,破产是为了给债务人提供救济、为全体债权人提供公平清偿,相当于给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提供了一个保护壳。但实践中,企业要想进入破产这道门,却是千难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