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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求变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8年第01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1月01日
在经过几年的讨论和消化后,港交所希望通过引入“同股不同权”的非标准股权架构制度,争取互联网“独角兽”来港IPO;但此举至今仍有争议
面对近年中资互联网企业赴美上市热潮再起,港交所再度力排众议,在2017年底宣布:从2018年下半年起,允许采用非标准股权架构的公司来港上市。
 

  文|财新周刊 尉奕阳 发自香港

  2014年错失阿里巴巴(NYSE:BABA)巨额IPO,始终是香港交易所(00388.HK,下称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心中的一根刺。

  2014年,港交所在引入阿里巴巴来港IPO失败后,曾向市场发布相关概念文件,但因监管及各界对投资者保护措施的意见难以达成共识而未获推进。

  几年过去了,李小加终要将那根“刺”拔去。面对近年中资互联网企业赴美上市热潮再起,港交所力排众议,在2017年底宣布:从2018年下半年起,允许采用非标准股权架构的公司来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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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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