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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余响|特稿精选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9年第19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5月20日 试听
苏北化工产业缘何陷入高环境污染和高安全风险的困局?企图以环境和安全代价换取经济增长实则双输的路径锁定能否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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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响水爆炸24小时后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4xWDEkKE](https://a.caixin.com/4xWDEkKE)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文|财新周刊 杨睿 曾凌轲 实习记者 齐小美

  [编者按:2020年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其中,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和单位行贿罪,撤销缓刑与原犯污染环境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5万元。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倪家巷集团罚金2000万元,对集团原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副主任杨浩杰等22名责任人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四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原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等15名国家公职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财新网特重推财新周刊去年的封面报道《响水余响》,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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