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葛明宁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生效,法规赋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不按规范投放垃圾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罚款的权力:对单位可罚款5000元至5万元,对个人可罚款50元至200元。
财新记者看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一处老式小区内,垃圾厢房早已换成“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与“有害垃圾”四种;最近一段时间,除了早晚各两小时,其他时间的四个箱子确实是锁着的,但厢房边还没有配置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看管。居民们于是把垃圾袋杂乱堆放在一侧的小推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