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程思炜
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基建稳增长预期再次上升。但这一次,在隐性债务严监管之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很难像上一轮宽松周期那样,承担起稳增长重任。
财政部近期发文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梳理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于6月底前完成入库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情况梳理核实工作,对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应主动将其从项目库中清退。
与2017年底开始的PPP项目库清库不同,此次梳理的依据是财政部今年3月初印发的《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10号文)。10号文是在PPP清库结束后按照“既要规范、也要发展”的要求,采取正负面清单的方式,细化了规范PPP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以及不规范PPP项目的具体表现形式。政府回购、通过阴阳合同提供担保还款承诺等兜底行为,均属于借PPP名义增加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