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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ST盐湖重整 在争议中推进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9年第50期 出版日期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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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重整案有其特殊性,保住了地方政府在这家国企的控股权;但从破产重整的法治原则而言,此案不足法
 

  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2019年最后一周,在连续四次流拍之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000792.SZ,下称*ST盐湖)发布了第五次资产拍卖公告,时间是2019年12月31日9时至2020年1月1日9时。

  多位债权人判断,原值574亿元的资产包,大概率赶在2019年底之前被大幅折价甩卖,*ST盐湖2019年报可以如愿以偿地大幅资产减值;“这样,*ST盐湖就会技术上资不抵债,但亏损资产大幅出表后,到2020年就可扭亏为盈并恢复上市。”

  *ST盐湖是青海省最大的国企,青海省国资委通过青海国有投资公司持股27.03%,为第一大股东;央企中化集团为第二大股东,持股20.52%;信达资产为第三大股东,持股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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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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