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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预算修法再进一步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0年第36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9月14日
《预算法实施条例》在预算编制及公开、地方债管理等方面有一定进步,但与公众期望仍有距离,部分规定或面临落地难
预算管理改革的一大任务是尽可能将政府收支都纳入预算中,以更好地监督政府行为。
 

  文|财新周刊 程思炜

  新预算法实施五年半后,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终于出炉,将于今年10月起落地。

  新预算法修订历时十年、经历两届人大,实施条例的修订同样一波三折。在预算法开始实施的2015年7月,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后续进展缓慢,全国人大财经委曾多次催促,但直到2020年7月,才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

  这五年间,新预算法逐步落实,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成为新一轮财税改革三大任务中进展最快的一项。实施条例吸收了现有改革实践,在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及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多方面对新预算法做出细化,但对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更多采用了维持现状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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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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