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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征信业新规重塑市场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03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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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拟将以“信用评分”等名义对外提供征信功能服务的活动,都纳入管理,并首次明确“信用信息”范围,这对征信机构和数据服务商影响深远
2021年1月11日,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后,征信业的又一重磅规制。
 

  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新年初始,中国征信业和顶着金融科技名头的大数据服务商们,迎来重磅新规。

  为提高征信业务活动的透明度,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推动信用信息在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和信息使用者之间依法合规使用,2021年1月11日,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这是继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后,征信业的又一重磅规制。

  《办法》共七章46条,对信用信息范围、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使用、安全、跨境流动和业务监管等作出规范;强调兼顾信息安全和信息合规使用;明确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信息使用者各方的义务;鼓励征信机构在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提供多样化征信产品和服务,增加征信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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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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