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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非法集资行政处置立规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08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3月01日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还需要充实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并充分应用监管科技,提升监管效率和能力
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犯罪案件6800余起,涉案金额1100余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约1.6万名,从境外1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外逃犯罪嫌疑人80余名。图/视觉中国
 

  文|财新周刊 胡越

  “易享生活、易享人生”“举手之间、财富尽揽”——这是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涉及人数达115万之众的“e租宝”,曾经铺天盖地的宣传广告。

  直到2020年1月8日,“e租宝”被查四年多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才发布首次资金清退公告。而根据2019年10月该法院公布的判决书,“e租宝”集资款损失超过380亿元。非法集资的危害可窥一斑。

  从进入司法程序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看,公安部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犯罪案件6800余起,涉案金额1100余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约1.6万名,从境外1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外逃犯罪嫌疑人8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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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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