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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个人信息保护亟待进入常态化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17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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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疫情防控逐步进入常态化,信息收集和使用也应逐步过渡到常态化,还要及时考虑退出问题
当前,个人信息权益无时无处不在遭受侵害或者面临威胁,有人为此付出巨大经济代价乃至生命代价。骚扰电话如影随形,人脸识别无处不在。虽然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常态”,但绝不应当是个人信息保护的“常态”,必须尽快改变。图/视觉中国

  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速。《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去年10月亮相。近日,该法二次审议稿(下称“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足证大力保护个人信息已是刻不容缓。

  作为中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该法被寄予厚望。个人信息保护是数字经济和社会治理的底线,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一大使命就是划出行为边界,引导并约束政府和市场主体,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 传输、提供、公开等有章可循,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能够得到法律惩处,为个人信息保护创造稳定可预期的常态化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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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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