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财新周刊 张宇哲 彭骎骎
将深刻影响评级行业未来走向的顶层设计,终于出炉。
2021年8月6日,央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从规范性、独立性、质量控制等方面,强化对信用评级行业的要求,力图解决目前评级行业亟待解决的评级虚高和区分度不足问题。
五天后的8月11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改革,即日起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下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至此,在央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三家监管部门主管的中国信用债市场,只有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企业债发行仍然有强制评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