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程思炜
继2019年将子女教育等六项费用纳入专项附加扣除后,中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又添新项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符合条件的居民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税前,可按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国务院3月28日公布通知明确上述要求。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当日答记者问时表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