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赵今朝
8月1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涵盖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四个阶段,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等7个方面,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生育支持措施,提出20项具体举措。
文|财新周刊 赵今朝
8月1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涵盖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四个阶段,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等7个方面,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生育支持措施,提出20项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