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一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相关方案及试点工作陆续铺开。这项改革由习近平担任组长的中央深改小组研究决定,被官方评价为中国司法改革的又一大重要举措。
方案显示,本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主要工作包括改革陪审员选任条件、完善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陪审员参审范围、完善陪审员参审案件机制、探索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改革、完善陪审员的退出和惩戒机制、完善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等七方面内容。
专家也有积极评价。“此番陪审员制度改革,体现了当前司法改革‘试点先行’和‘突破传统’两大特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表示,试点为期两年,全国人大授权的50个试点法院可采取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做法,即不受2004年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现行诉讼法的限制,他希望陪审员制度改革将有助于重塑审判秩序,落实司法民主和监督司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