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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企业的反垄断拷问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39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0月12日
“消费者规模经济”使得平台型企业具有非常强烈的扩张动机,寡头垄断型的市场结构对有效竞争会产生利弊参杂的复杂效应
BAT 正沿着“互联网+”向各传统产业全面出击。
 

  文|陈宏民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日前,欧盟委员会表示,正在研究是否要就谷歌滥用安卓移动操作系统的市场力量向其提起指控。欧盟委员会今年4月曾指控谷歌通过扭曲互联网搜索结果偏向自家的购物服务,以此获取不当竞争地位。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还启动了针对安卓系统的调查。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一大批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型企业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培育了一批新兴产业,同时还快速向传统产业渗透,成为其转型发展的引擎。但那些巨无霸式的平台型企业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所采取的一系列策略性行为,及其对市场有效竞争所产生的复杂效应,其他互联网企业对于其滥用市场地位的诉讼,也日益成为各国反垄断机构和社会媒体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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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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