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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公司法》大修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4年01月15日第03期
大修后的《公司法》尚未施行,不少公司已刊登公告减资。五年认缴期之外,新法还有哪些影响?
现行《公司法》制定于1993年,后历经五次修改。2019年初,《公司法》新一轮修改工作正式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由中央有关部门、部分专家学者参加的修改起草组,并组成工作专班。
 

  文|崔先康(特约)

  “现在每天好多《减资公告》登在我们报纸上。”2024年1月6日晚,华南地区一家报社的分类广告代理商对财新表示。检索可见,在2024年初的五个出刊日里(1月2日至6日),这份以报道商业新闻为主的报纸共计刊登了201家公司的《减资公告》。密密麻麻的黑色铅字堆叠而成的“豆腐块”,占据了公告版面的很大篇幅。

  这些公告的主要内容大体类似,有公司将自己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减至1000万元,也有的由500万元断崖式减至10万元。公告均请债权人向其申报债权,并有“债权人可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承诺对原注册资本内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等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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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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