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单玉晓
一个人犯了罪,其子女等亲属在上学、入伍、就业时也会遭到限制,如此“连坐”式惩罚在实践中屡被诟病。山东省高级法院在近日完成的调研报告中提出,这些惩罚措施一定程度上剥夺或限制了犯罪人回归社会的机会,且犯罪人亲属承受的限制过多过重,有违罪责刑相适应、罪责自负等刑法原则,立法和司法应予改进。这项调研课题名为《犯罪附随后果研究》,《人民法院报》2024年1月11日登载了课题研究成果。
犯罪附随后果是指犯过罪的人及其亲属、特定社会关系人因其犯罪或刑罚处罚记录所产生的权利或资格限制、禁止或者剥夺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