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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竞逐荣华月饼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4年04月15日第15期
持续17年的“荣华月饼”名称之争落幕。最高法院第二次再审认定,在先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与竞争法意义上的知名商品相关权利并行不悖。各用其用,能否定分止争?
香港荣华肇始于70多年前,1950年荣华酒楼 图:荣华月饼官网
 

  文|财新周刊 马雪迎(实习),葛杏航

  方形铁盒,湛蓝底色,两朵红色牡丹映于满月之上。这一被消费者熟知的“花好月圆”图案是香港荣华月饼的经典包装。鲜为人知的是,围绕“荣华月饼”这一商品,香港与广东两地企业长期争斗不休,打了多场官司。其中一起案件讼争长达17年,直到2024年初最高法院下达第二次再审判决书才告落幕。其他关联案件也已接近尾声。

  香港荣华月饼自上世纪70年代销往内地,1994年正式在广东东莞建厂。无独有偶,由广东顺德个体户苏国荣开办的食品厂于1983年注册成立,同样使用“荣华”作为其生产月饼的名称,并于1997年获得山东一家糖果厂转让的“荣华”文字+图形商标。由于该糖果厂注册商标在先,香港荣华在内地始终未能成功注册“荣华”相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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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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