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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低龄犯罪之变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4年06月10日第23期
十年来,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先降后升。犯罪类型更加集中,盗窃罪长期稳居第一,强奸罪近年显著增多。但数据不完全反映真实情况,影响因素多样
2024年3月16日,受害人生前就读的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
 

  文|财新周刊 黄雨馨

  “邯郸事件过后,电话被打爆了,方方面面都问我怎么看。”谈及三个月前发生在河北邯郸的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事件,一位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学者如是说。

  如何治理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观点各异。一种主张是严惩。事实上,立法对此已有回应。2021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条款打破了几十年来以14周岁为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传统,将特定情形下追究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调整至12周岁,成为邯郸三名初中生被追诉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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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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