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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民事欺诈还是合同诈骗 霍林河露天煤矿大案引争议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4年07月22日第29期
倒查20年的内蒙古涉煤腐败专项整治牵出一桩合同诈骗案,展示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之间的模糊地带
敦德诺尔露天煤矿采区。敦德诺尔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敦德诺尔地区,原属于霍林河矿区,采矿权归内蒙古霍煤亿诚能源有限公司所有,但因在三年多前卷入一起合同诈骗案,其采矿权或将易主。
 

  文|财新周刊 冯华妹

  2024年5月10日,内蒙古霍煤亿诚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霍煤亿诚”)的刑事申诉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驳回。四天之前,其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刚刚获得受理。

  刑事申诉与行政复议均与已停产数年的敦德诺尔露天煤矿有关。该矿位于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敦德诺尔地区,原属霍林河矿区,后者是中国第一个投产的现代化露天煤田,在煤炭工业版图上有重要地位。

  敦德诺尔露天煤矿的采矿权归霍煤亿诚所有,但因在三年多前卷入一起合同诈骗案,其采矿权或将易主。这起合同诈骗案源于近20年前霍煤亿诚与当地扎鲁特旗政府签订合同,约定总投资2.1亿元,建设一座年产120万吨煤炭的露天煤矿和一个年产20万吨腐植酸盐的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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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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