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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财新周刊|地方专项债制度再调整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5年01月06日第01期
存量超30万亿元的地方专项债制度重大调整,试点项目审核权下放给省、拓宽偿债资金来源,更多发挥稳经济功能的同时,如何防风险?
2024年12月30日,江西吉安市,某产业园项目现场,工人正在加紧建设标准厂房。部分新兴产业基础设施被纳入专项债可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文|财新周刊 程思炜

  伴随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而正式推出、为地方政府建设融资“开前门”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迎来十年来最大一次制度调整。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12月25日公开《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在继续拓宽专项债资金投向、扩大专项债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和比例的同时,提出若干突破性举措,包括在北京等10个省份及河北雄安新区开展项目审核权下放到省级的“自审自发”试点;允许地方安排财政补助、调度其他项目收入等偿还专项债本息等。《意见》还重申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及支付单位运行经费、债务利息等既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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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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