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财新 杨律 文稿|杨律 陈正雅
音频剪辑|仝瀚元
【财新网】回看1994年的那次重要财税体制改革,可谓是当时经济体制改革的先行军,从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着手,将财政包干转为分税,逐步建立起以增值税等税种为主的现代税制,中央财政收入占比明显提高,由此增强了财政汲取能力和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并对地方政府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0年后,这一体制积累的问题开始凸显,最显著的是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滞后,地方承担的比例过多,自主财力不足,即便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不断扩量,到2023年转移支付的规模已超过中央本级财政收入,但因为相当大部分的转移支付资金受到用途的严格限制,地方可自由支配的财力仍然不够。尤其是2021年下半年后房地产下行,地方政府过去20年来依赖的土地出让金大幅缩水后,地方总体财力日趋吃紧,部分地区公务员欠薪的“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难题不绝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