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张一川
居委会11.9万个,村委会48.9万个——这就是截至2023年二季度全国14亿人的社区治理“神经末梢”。
而作为城乡基层治理的根本大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后,近日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7月26日征求意见结束,两部法律草案合计收到2427条在线提出的修改意见。
这是“两委”组织法首次统筹大修。1982年《宪法》通过之后,《村委会组织法(试行)》《居委会组织法》先后于1987年、1989年通过。1998年11月,《村委会组织法》正式出台,此后在2010年10月进行全面修订。2018年底,“两委”组织法同时修改,将“两委”任期从三年改至五年。此次《居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共7章50条,较现行法不分章的23条增幅超1倍;《村委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则从现行法6章41条增加至7章50条。“两委”组织法的立法体例在此次统筹修法中得到统一,各章分别为总则、村(居)委会的组成和职责、村(居)委会的选举、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居)委会工作的保障、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