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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为集体立法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3年04月03日第13期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亮相,力图补上长期立法欠账。特别法人如何参与市场经济,村集体与村委会的关系如何协调,成员资格进退,均是焦点问题
2022年5月17日,江西新溪村,村民采摘村集体经济的180亩蓝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顶层设计上与村委会早已分开,但长期以来,一直缺少一部对其法律地位、组织形式和权责义务进行明确规范的法律。
 

  文|财新周刊 张一川

  2021年,中国城市建成区面积是2000年的2.8倍。城市如菌毯般延伸铺开,乡村渐次被城区吞食,住宅、商场和工厂拔地而起,越来越多的村落先成城郊,再撤行政建制,改头换面唤作了社区,农民成了市民⋯⋯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随即浮现出来:集体土地被征收了,农村户口改成城镇户口了,那拥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村集体怎么办?

  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源于上世纪50年代的合作社运动,在人民公社运动中因“政社合一”攀至顶点。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的行政和经济职能被拆分,在农村,前者由村民委员会承担,后者则设计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主体。人民公社的小队、大队和公社,相应成为了组级、村级和乡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的称呼时常响在耳边并见诸中央一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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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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