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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财新周刊|争议银行“保管”之责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5年11月24日第45期
透过信托产品爆雷后责任分担的司法判决个案,探讨银行托管业务的职责和未来发展之路
不同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的责任理解分歧的焦点在于,管理人出现异常时,托管人是否需要承担管理人的部分职责。

  文|财新周刊 武晓蒙

  一例知名银行因所保管信托产品出现纠纷而被判承担部分连带责任的判决,近期引发业内的探讨。商业银行的这项业务职责边界何在?未来何去何从?

  2025年9月下旬,北京金融法院对民生信托一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者诉民生信托及保管人招行北京分行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令民生信托赔偿投资人损失360余万元,同时酌定保管银行在4%投资本金范围内,对民生信托的上述债务向投资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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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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