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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结束野蛮生长

2015年08月07日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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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棋局落子,第三方支付、P2P行业首当其冲,后手陆续有来
《财新周刊》 财新记者 张宇哲 吴红毓然 王玲 李小晓 制图| 齐林

P2P托管转存管?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对P2P冲击很大,尤其是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此前曾规定,P2P必须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必须选择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一时间,业内普遍认为90%以上的P2P都会被淘汰,一些发展P2P托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将面临业务转向。《指导意见》并未明确何为存管,与托管有何不同。据财新记者了解,银监会年底前出台的P2P相关管理办法将明确存管的定义。

  此前,P2P多将托管账户依托在第三方支付公司。2014年6月,汇付天下有限公司(下称汇付天下)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投资人选择P2P平台,首要考虑因素是平台是否接入第三方账户系统托管,占比近75%。2013年,汇付天下建立起国内首个第三方P2P托管账户体系。目前,汇付天下称,已经为逾700家P2P平台和500多万投资人提供服务。

  与业内普遍悲观相比,汇付天下颇为乐观。“征求意见稿”出来的第四天,汇付天下发布公告称,汇付天下P2P账户托管模式,即账户系统+支付结算+银行资金存管,与第八条“不形成任何冲突”,引号部分专门用红色字体显示;还称按照第16条,投资人可继续在支付机构保留或开立总和支付账户购买理财产品或服务。

  汇付天下总裁周晔表示,“和监管机构沟通后,验证了我们判断,正确的解读是:未来P2P等类金融机构需在银行开立资金存管账户(与现有基金公司类似),而投资人是可以在支付公司开立综合支付账户(20万元限额可以用通道解决),支付公司把资金从备付金中结算至银行存管账户(专户)。”

  对于第八条,央行支付司人士亦证实,是要求P2P不能在支付机构有账户,没有账户自然也就没法托管,P2P资金得直接放银行,这是国家既定措施,但P2P依然可以用第三方支付的功能向银行账户转账。

  财新记者了解到,多家P2P在寻求银行托管,但银行亦对P2P的资质筛选谨慎。“看得上的P2P少。”一位银行人士表示。

  “银行愿不愿意接受是市场行为,不可能逼着银行去接受2000多家P2P,银行也不想承担任何P2P带来的风险。”一位业内人士称。声誉和风险的考量下,普遍被认为银行会更倾向于与公信力强、有金融背景的P2P合作。

  “现在对P2P资金管理、银行履行何种责任,才刚刚开始进入一个严谨讨论阶段,以前整个P2P行业都是利用同银行所谓的某种合作来增信,真做到托管的几乎没有。”在点融网CEO郭宇航看来,托管的概念是托管机构审核交易真实性来确保资金划转有法律依据,目前银行对P2P资金划转上,并不审核合同背后真实性,“也很难审核,银行对于在线电子合同真实性审核缺乏手段,也缺乏动力,因为每一笔金额通常较小。”

  多位人士表示,7月的监管动向,对P2P平台资金划转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行业洗牌将加速,只待银监会监管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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