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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新期待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32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8月18日
将依法治国的宏伟构思落到实处,首先要在人事领域推动专业化、精英化改革,借助员额制和职业分类制,让法官和检察官回归到适当的规模
2013年10月25日,薄熙来案二审宣判,山东高院裁定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图为法庭宣判现场。谢环驰/新华社
 

  文|财新周刊 特约作者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以法治为主要议题。这个消息与对中央政法委前书记、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问题的立案处理决定同时公布,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新一轮司法改革呼之欲出,从今以后中国势必迈入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时代。

需先在人事领域推动专业化、精英化改革

  毋庸讳言,因为受到苏维埃模式的影响,过去六十余年中国的基本特征是:小社会,大政府;小司法,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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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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