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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点式改革”到“链式改革”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42期 出版日期 2014年11月03日
“点式改革”的改革主体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改革方案时,既要考虑公共福利最大化,也不可避免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二者产生矛盾时,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保证其不使公共福利让位于自身利益

  文|范必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特邀研究员

  在充分肯定市场化改革取得成就的同时,我们也不无忧虑地看到,一些政府部门和地方以改革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并不符合市场化方向。他们对市场的管控越来越多,甚至试图“驾驭”市场;各种干预市场的行政权力在中央和地方之间不断上收下放,在部门间横向转移,却没有真正给企业松绑;有些已经推出的改革陷于停滞或倒退,价格管控压制竞争新设壁垒等问题不断出现;不同地区、领域的市场化进程明显失衡。这些现象都与尚未打破的条块分割体制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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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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