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河南访民冯改娣被判敲诈勒索罪,让我们看到了一种奇特的定罪方式,以及背后的一个矛盾的政府:可以成为访民“敲诈勒索”的对象,可见其软弱;也可以给访民定敲诈勒索罪,可见其强大。
据查,最早因要挟上访而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判例可追溯到2004年,一位对越自卫还击战的退伍军人,因上访而从“最可爱的人”沦为“敲诈勒索的罪犯”。2004年正是中国维稳体制初露雏形之时,那时判访民敲诈勒索罪的判例虽然已有出现,但凤毛麟角,因为毕竟是将“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了“敌我矛盾”了,说起来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