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于海荣
汇集年度重大国事议题的全国“两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分别于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
在3月5日的人大会议开幕式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作《政府工作报告》,并提交大会审议。围绕此份报告,今年1月1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发往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单位征求意见。1月底2月初,他又分别主持召开三场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界人士,基层群众代表,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也于2月12日召开会议,讨论了这份报告。